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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改血常规结果,检验科主任被国家医保局通报

2026-3-17 15:24| 编辑: 鹏哥| 查看: 174| 评论: 0|来源: 国家医保局、央视新闻、医学界、检验医学网

摘要: 国家层面针对篡改检查检验数据骗保行为的点名通报,已不是首次出现

3月1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2025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以下简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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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报》显示:2025年,全国医保系统共追回医保基金342亿元,其中医保经办审核核查挽回278亿元,查实欺诈骗保机构1626家;医保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侦办医保案件377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357名。通过智能监管子系统挽回医保基金损失30亿元。


此前,国家医保局网站公布了一批各地医保部门落实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典型案例6例。其中包括安徽省滁州市某医院欺诈骗保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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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安徽省医保局飞行检查组在对该院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45453.28元。其中,该院检验科主任为了达到滥用抗生素多报销医保基金的目的,篡改部分患者血常规报告单数值。


当地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对该院追回造成的医保基金损失45453.28元,并处1.5倍罚款68179.92元。依据《安徽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该院检验科主任记6分。



篡改检验数据

中纪委、央视点名痛批


1月13日晚,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联合摄制的反腐败专题片《清理“围猎”污染源》,介绍了辽宁省一家民营医院内外勾结、骗取医保基金的典型案例。


该专题片重点点名了篡改检查检验数据的违规行为。相关部门明确指出,这一行为性质尤为恶劣,不仅用于骗取医保基金,更直接诱导过度用药、过度医疗,严重侵害患者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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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针对篡改检查检验数据骗保行为的点名通报,已不是首次出现,2025年更是多次密集曝光相关案件。


2025年11月19日,国家医保局于官方网站发布了《医药代表篡改检测报告骗保案例》。案例揭露某医药公司医药代表,为追逐个人销售业绩,篡改多位患者基因检测报告,给不符合用药条件的患者使用肿瘤靶向药,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最终以诈骗罪锒铛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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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了2024年人民法院依法严惩医保骗保犯罪,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的情况,并发布了4件依法严惩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有一起定点医药机构的控制人通过篡改检验报告等医疗文书方式,骗取医保基金的典型案例。


2018年1月,重庆某医院注册成立;2019年5月,该医院成为定点医疗机构,被告人杜某君系实际负责人。


在经营过程中,杜某君推行让病人低价或者免费住院治疗、向“大额病人”返利等做法,通过医生、医助等工作人员向病人宣传、病人“老带新”等方式,吸引大量中老年医保病人住院治疗,并采取先开住院证办理住院手续再开检查单,或者虽先开检查单但在检查结果出来之前便办理住院手续等方式,将有住院意愿的病人全部收治入院,提供吃药、雾化、输水等基础医疗服务,并大量开具高利润抗生素等药品。


为了使上述人员符合住院要求和逃避查处,杜某君指使或者默许医生、医助与检验科医技人员互相配合,修改住院人员的血常规检验报告、DR检查报告等,并将住院期间产生的药费、检查费等通过医保报销,骗取国家医疗保障基金390余万元。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君作为定点医疗机构的实际控制人,指使工作人员弄虚作假,篡改医学检验数据,制作虚假病历,使不需要住院的患者入院治疗,骗取医保费用,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杜某君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其他判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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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某民营医院医保诈骗案中,为使得就诊费用达标,检验科对患者的各项检测指标进行了篡改,让医院能顺理成章地安排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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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至5月,为提升医院收入,某民营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林某某与院长翁某某、医生陈某某与李某甲、检验科工作人员李某乙合谋,利用养老院医保患者资源实施骗保。


检验科李某乙在明知部分患者不具备住院指征的情况下,篡改检验报告以制造住院条件。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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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监管检验行业及从业者个人

刑事追责 行政严管 民事赔偿 行业禁入


检验报告作为医疗诊断、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的核心依据,其真实性直接关乎社会公共利益与个体生命健康。然而,当检验人员出于利益驱使或管理失范,对报告数据进行编造篡改时,不仅构成对职业伦理的践踏,更可能触发刑事、行政、民事及行业禁入的多重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从数据造假到“以刑止假”
  • 罪名认定与量刑标准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检验机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检验数据、结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若导至重大公共利益损失(如传染病误判、食品安全事故),最高可判十年有期徒刑。


  •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在公共卫生事件中篡改病原学检测数据,导至疫情扩散或防控失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政处罚:从资质剥夺到信用惩戒


  • 机构层面:吊销资质与巨额罚款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伪造检验数据者,最高可处违法所得十倍罚款(不足50万元的按50万元起罚),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个人层面:职业禁入与声誉惩戒


根据《市场监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检验人员篡改数据情节严重者,将被列入“黑名单”,终身禁止从事检验检测相关工作。个人医保医师信用积分清零、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甚至影响职称评定与学术任职。



民事赔偿:从直接损失到惩罚性追责


  • 直接损失


患者因虚假检验报告误诊、延误治疗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需全额赔偿。


  • 惩罚性赔偿


若造假行为构成“明知故犯”或“重大过失”,法院可依据《民法典》,判决三倍惩罚性赔偿。


当前,我国通过“刑事追责+行政严管+民事赔偿+行业禁入”的组合拳,已形成对检验数据造假的立体化惩戒体系。未来,随着《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的落地与完善,监管将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向技术借力,推动检验检测行业回归“科学、公正、准确”的本质,让每一份报告都经得起法律与良知的双重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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