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商业贿赂行为,被处以60万元罚款。根据鲁市监处罚〔2025〕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低价向医院销售全自动凝血分析仪及其附属模块和设备,并捆绑销售相关试剂耗材,谋取了更多交易机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属于商业贿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已于5月12日对该公司作出罚款60万元的处罚决定。据查询显示,济南润达是上市IVD企业润达医疗的控股子公司,持股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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